第6章夢是真來真是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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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章 夢是真來真是夢
莫偉楠回到都市花園5號樓,將單車鎖在了樓前,進入1單元201室。
按下墻壁開關,屋內瞬時亮了起來。室內格局,擺放的家具,既熟悉又陌生。這種感覺跟他在車上看到硯司墨的時候是一樣的。
以王陽的感覺來說,一切都是陌生的,所有皆是初見。以莫偉楠的感覺來說,卻又都是非常的熟悉。
這個屋子他不用去看,所有的物品他都知道擺放在什麽地方,即便是不開燈,他也能夠在暗夜裏摸得到他想找的東西。
莫偉楠獨自在這個房屋裏已經生活了兩年,所有的物品都是定置擺放,從不亂丟亂棄。所以那物品的位置一如初放。這或許是他在部隊裏養成的習慣使然。
時間不早了,他要抓緊時間休息一會兒,睡不了幾個小時就又要投入到緊張的工作中去。
然而,當他躺在床上鉆進被窩打算合眼入睡的時候,他的腦袋又是一陣疼痛,這好像是在提醒他,那個虛擬的女聲又出現了。
“叮叮!恭喜宿主正式開始偵破第一宗大案。”
莫偉楠有些懊惱,他承認,今天的搶劫案確實夠得上一宗大案,但他也感覺到了異常的棘手。這個案件真不是輕而易舉能夠偵破的。
“有什麽可恭喜的?沒有什麽有用的線索。”
“叮叮!宿主,請不要灰心,你的發現對案件的偵破有推動作用。你的工作可以說是最有效的,其他人都是打醬油的。”
莫偉楠禁不住笑了,“我不過是一個偵查員,現場取了幾個物證而已。由於權限的問題,對案件也只知一部分。現在不過是參與破案罷了,我所做的事別人也能做。”
“叮叮!宿主,以你的能力和水平終堪大用,案件的偵破非你莫屬。其他人的工作都是在給你擡轎子。”
莫偉楠又一次啞然,這個系統還真會捧他。自己身份低微,服從命令聽指揮,還大用呢,能做到有用就不錯了。
真的很困,可莫偉楠思緒萬千,不,應該說是王陽。
因為他貪吃貪涼,弄得自己高考時跑肚拉稀,發揮失常,導致高考失利,卻有後悔之意。
因為他悲嘆命運不公,頭腦一熱竟然輕生,也有後悔的意識。
也正因為這兩點,他從高架橋上跳下時,恰逢那後悔藥系統打開了時空之門,他機緣巧合穿越了。
這個莫偉楠竟然是個孤兒,自己好歹還有一個媽。從老爸死後老媽改了嫁,只去照顧她那可以當自己爺爺的老男人,而不管自己,總算也是個親人吧,雖然不親。
莫偉楠也沒有考上大學,當了五年的志願兵便覆原了。在偵察排待過,轉業來到縣警局,先幹了一年見習警員。
他打籃球是個高手,曾在系統內帶領團隊奪過冠軍,給局裏爭了榮譽,局領導賞識。
又因他軍體拳打得好,警員比武拿了個亞軍,還給他報了個三等功。當然,那次硯司墨是冠軍,也報了功。
他勤奮好學,熱衷於破案,便被分進了刑偵大隊。雞毛蒜皮的小案倒也參與了不少,雖未立過大功,但是辦事很有一套。
現在已是一級警員。
能夠穿越到這麽一個人身上,王陽覺得很欣慰,只是覺得他有點老了些,少了七八年的青春。
可是轉念一想,如果自己沒有穿越的話,早已塵歸塵土歸土見上帝去了。
忽又一陣欣喜,所幸身邊有硯司墨這個大美女陪伴,似乎是上天專門讓她等著自己的。
見她面的感覺就像是沈楚楚,不對,沈楚楚沒她漂亮,沒她精幹、颯爽。
她的氣質是從骨子裏透出來的,總讓人有一種不由自主地想方設法去親近的沖動。難道這就是魅力?
莫偉楠的自我控制能力還是很強的,頭挨著枕頭,在自我意淫中便進入了夢鄉。
有意思的是,他睜著眼過的是莫偉楠的生活,而當他閉上眼睛卻是做得王陽的夢。是王陽的生活片段,只是不連貫罷了,說不定是他生活的哪一個小插曲。
沈楚楚給他送來一根冰棍兒,兩人漫步在校園的樹林裏,吃上一口冰棍兒,說上兩句笑話,總感覺那麽涼爽愜意。
兩人不打鬧的時候,會給人留下一種溫馨友好和諧的畫面。
面臨高考還有不到一個月的時間,同學們都在抓緊覆習,哪怕是走路打飯上廁所手裏也離不開學習的資料。
兩人利用晚飯後自習前的寶貴時光,能夠在校園林蔭小道上暢游一會兒,也覺得彌足珍貴。
這個時候,兩人談起了未來的理想。
王陽立志要報考警校,因為他喜歡警察這個職業,與罪犯作鬥爭,揭露他們,將他們繩之以法,還世間以安寧。
而沈楚楚不愛紅裝愛武裝,說她想當兵,她喜歡那一身國防綠,女生穿在身上更是英姿颯爽,精神百倍。就沖這身衣服,也要到軍營鍛煉一番。
王陽問她,“不去上大學了嗎?”
沈楚楚卻說道:“考上大學再去當兵,服完兵役繼續上學。既能達成自己的心願,也能繼續深造,豈不更好?”
王陽有些不解,“那最終還是要上學,你想學什麽呢?”
沈楚楚上下打量著王陽,最終目光集中在他那外翻的大鼻子頭上,一本正經地說道:“我要研究遺傳學。我一直有個疑問,那個豬八戒是怎麽把他的鼻子遺傳到你的臉上的。”
王陽這才回過味來,沈楚楚是在開他玩笑,便伸手去拍她的肩膀。而那沈楚楚似早有防備,身體一縮快速跑開了,一邊跑還一邊咯咯地笑。
王陽想去追她,但晚自習上課的鈴聲響了,只得顛顛地回了教室。
關於那段青春的夢還沒有做夠,莫偉楠就被床頭的鬧鐘叫醒。
7:00,只睡了三個多小時,疲乏還沒有解,但他也不得不起床了,洗把臉頭腦清醒了許多。
到廚房生火熬了碗稀粥,煮了個雞蛋,就著辣椒醬算是早餐充饑了。
當他騎單車來到警局的時候,硯司墨已先他一步到達了辦公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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莫偉楠回到都市花園5號樓,將單車鎖在了樓前,進入1單元201室。
按下墻壁開關,屋內瞬時亮了起來。室內格局,擺放的家具,既熟悉又陌生。這種感覺跟他在車上看到硯司墨的時候是一樣的。
以王陽的感覺來說,一切都是陌生的,所有皆是初見。以莫偉楠的感覺來說,卻又都是非常的熟悉。
這個屋子他不用去看,所有的物品他都知道擺放在什麽地方,即便是不開燈,他也能夠在暗夜裏摸得到他想找的東西。
莫偉楠獨自在這個房屋裏已經生活了兩年,所有的物品都是定置擺放,從不亂丟亂棄。所以那物品的位置一如初放。這或許是他在部隊裏養成的習慣使然。
時間不早了,他要抓緊時間休息一會兒,睡不了幾個小時就又要投入到緊張的工作中去。
然而,當他躺在床上鉆進被窩打算合眼入睡的時候,他的腦袋又是一陣疼痛,這好像是在提醒他,那個虛擬的女聲又出現了。
“叮叮!恭喜宿主正式開始偵破第一宗大案。”
莫偉楠有些懊惱,他承認,今天的搶劫案確實夠得上一宗大案,但他也感覺到了異常的棘手。這個案件真不是輕而易舉能夠偵破的。
“有什麽可恭喜的?沒有什麽有用的線索。”
“叮叮!宿主,請不要灰心,你的發現對案件的偵破有推動作用。你的工作可以說是最有效的,其他人都是打醬油的。”
莫偉楠禁不住笑了,“我不過是一個偵查員,現場取了幾個物證而已。由於權限的問題,對案件也只知一部分。現在不過是參與破案罷了,我所做的事別人也能做。”
“叮叮!宿主,以你的能力和水平終堪大用,案件的偵破非你莫屬。其他人的工作都是在給你擡轎子。”
莫偉楠又一次啞然,這個系統還真會捧他。自己身份低微,服從命令聽指揮,還大用呢,能做到有用就不錯了。
真的很困,可莫偉楠思緒萬千,不,應該說是王陽。
因為他貪吃貪涼,弄得自己高考時跑肚拉稀,發揮失常,導致高考失利,卻有後悔之意。
因為他悲嘆命運不公,頭腦一熱竟然輕生,也有後悔的意識。
也正因為這兩點,他從高架橋上跳下時,恰逢那後悔藥系統打開了時空之門,他機緣巧合穿越了。
這個莫偉楠竟然是個孤兒,自己好歹還有一個媽。從老爸死後老媽改了嫁,只去照顧她那可以當自己爺爺的老男人,而不管自己,總算也是個親人吧,雖然不親。
莫偉楠也沒有考上大學,當了五年的志願兵便覆原了。在偵察排待過,轉業來到縣警局,先幹了一年見習警員。
他打籃球是個高手,曾在系統內帶領團隊奪過冠軍,給局裏爭了榮譽,局領導賞識。
又因他軍體拳打得好,警員比武拿了個亞軍,還給他報了個三等功。當然,那次硯司墨是冠軍,也報了功。
他勤奮好學,熱衷於破案,便被分進了刑偵大隊。雞毛蒜皮的小案倒也參與了不少,雖未立過大功,但是辦事很有一套。
現在已是一級警員。
能夠穿越到這麽一個人身上,王陽覺得很欣慰,只是覺得他有點老了些,少了七八年的青春。
可是轉念一想,如果自己沒有穿越的話,早已塵歸塵土歸土見上帝去了。
忽又一陣欣喜,所幸身邊有硯司墨這個大美女陪伴,似乎是上天專門讓她等著自己的。
見她面的感覺就像是沈楚楚,不對,沈楚楚沒她漂亮,沒她精幹、颯爽。
她的氣質是從骨子裏透出來的,總讓人有一種不由自主地想方設法去親近的沖動。難道這就是魅力?
莫偉楠的自我控制能力還是很強的,頭挨著枕頭,在自我意淫中便進入了夢鄉。
有意思的是,他睜著眼過的是莫偉楠的生活,而當他閉上眼睛卻是做得王陽的夢。是王陽的生活片段,只是不連貫罷了,說不定是他生活的哪一個小插曲。
沈楚楚給他送來一根冰棍兒,兩人漫步在校園的樹林裏,吃上一口冰棍兒,說上兩句笑話,總感覺那麽涼爽愜意。
兩人不打鬧的時候,會給人留下一種溫馨友好和諧的畫面。
面臨高考還有不到一個月的時間,同學們都在抓緊覆習,哪怕是走路打飯上廁所手裏也離不開學習的資料。
兩人利用晚飯後自習前的寶貴時光,能夠在校園林蔭小道上暢游一會兒,也覺得彌足珍貴。
這個時候,兩人談起了未來的理想。
王陽立志要報考警校,因為他喜歡警察這個職業,與罪犯作鬥爭,揭露他們,將他們繩之以法,還世間以安寧。
而沈楚楚不愛紅裝愛武裝,說她想當兵,她喜歡那一身國防綠,女生穿在身上更是英姿颯爽,精神百倍。就沖這身衣服,也要到軍營鍛煉一番。
王陽問她,“不去上大學了嗎?”
沈楚楚卻說道:“考上大學再去當兵,服完兵役繼續上學。既能達成自己的心願,也能繼續深造,豈不更好?”
王陽有些不解,“那最終還是要上學,你想學什麽呢?”
沈楚楚上下打量著王陽,最終目光集中在他那外翻的大鼻子頭上,一本正經地說道:“我要研究遺傳學。我一直有個疑問,那個豬八戒是怎麽把他的鼻子遺傳到你的臉上的。”
王陽這才回過味來,沈楚楚是在開他玩笑,便伸手去拍她的肩膀。而那沈楚楚似早有防備,身體一縮快速跑開了,一邊跑還一邊咯咯地笑。
王陽想去追她,但晚自習上課的鈴聲響了,只得顛顛地回了教室。
關於那段青春的夢還沒有做夠,莫偉楠就被床頭的鬧鐘叫醒。
7:00,只睡了三個多小時,疲乏還沒有解,但他也不得不起床了,洗把臉頭腦清醒了許多。
到廚房生火熬了碗稀粥,煮了個雞蛋,就著辣椒醬算是早餐充饑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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